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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忠市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審核登記辦理程序(金星鎮宣) |
來源: 更新時間:2012/12/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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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忠市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審核登記辦理程序
一、街道(鄉鎮)
(一)、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每周工作時間內均應受理就業、失業登記,發放上周辦結的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,每周五報送勞動就業服務局。
(二)、登記范圍:
吳忠市轄區戶籍,法定勞動年齡內(男16~60歲,女16~50歲),具有勞動能力的就業和失業人員,屬于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發放范圍。
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企業內部退養和退休手續的人員,不屬于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發放范圍。
(三)、登記程序:
1、就業登記
①、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,由用人單位持勞動者身份證、勞動合同、新錄用人員名冊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辦證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②、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的,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③、勞動者從事靈活就業的,持靈活就業單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2、失業登記:
①、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(畢業二年內未就業),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畢業證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②、復轉軍人、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,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薄、復轉軍人退役證(隨軍家屬持配偶所在部隊證明)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,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③、城鎮戶籍沒有就業經歷的其他失業人員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,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④、城鎮戶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(雇主)解除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,持原單位(雇主)出具的解除(終止)勞動關系證明或解聘證明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,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⑤、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被用人單位(雇主)招用,穩定就業滿6個月失業的,持解除(終止)勞動關系證明或解聘證明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,到常住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⑥、城鎮戶籍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的失業人員,持工商部門出具的停業或破產證明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,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⑦、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從事個體經營,穩定就業滿6個月失業的,持工商部門出具的停業或破產證明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、照片兩張,到常住地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,填寫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七個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(四)、證件登記換發:
1、按照《辦法》規定,從2009年4月1日起,全區統一啟用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年檢《失業證》、《再就業優惠證》時統一換發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2、對已辦理《再就業優惠證》,并已享受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的,要在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上注明《再就業優惠證》證號和已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情況。
3、對已換發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的,由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及時收回原《失業證》和《再就業優惠證》,妥善保存五年備查。
(五)、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受理就業失業登記時,先確認登記人員類別,審核登記人員原件、并將復印件二份粘貼在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背面,依據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填寫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(六)、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應及時將登記人員資料微機錄入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和興慶區就業或失業登記花名冊。
(七)、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每周四下午前應將填寫完整、準確、真實、審核無誤的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和微機錄入的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、吳忠市就業或失業登記花名冊的電子版,報送吳忠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審核。
二、各縣(市、區)勞動就業部門
各縣(市、區)勞動就業部門每周五受理各街道(鄉鎮)報送來的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,審核核對無誤后,在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、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登記表》、吳忠市就業或失業登記花名冊上統一編號,并在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上加蓋鋼印,直接返回各街道(鄉鎮)勞動保障所負責發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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